部门概况

  • 主要职责

上海电力大学宣传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舆论引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内对外宣传等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党中央、上海市委、上海市教卫党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指示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学校党委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宣传。

3.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能。

4.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领导下,履行思研会秘书处工作职能。

5.履行校报编辑部职能,落实《上海电力大学报》的编辑与发行工作。

6.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协调全校性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抓好试点和推广工作,组织好各项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活动,履行文明委办公室的职能。

7.对全校宣传舆论系统,包括校报、校园网络新闻、新媒体、宣传栏、广播台等实施指导、协调、管理职能。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及对外宣传方面的工作。

8.落实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