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党委宣传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牵头协调责任,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起草、制发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与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等文件材料,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体系、机制建设。

2.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负责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监督指导,负责师生理论宣讲队伍建设、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等。

3.牵头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负责学校讲座、论坛、研讨会及校园宣传栏、宣传品等意识形态阵地的规范管理,学校各类网络媒体平台的备案监管,组织开展学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工作。

4.牵头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动构建“大思政”格局。

5.牵头开展内外宣传工作。负责校园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承担学校融媒体中心的建设运营和校园网新闻、官微、视频号、微博、学习强国号等校级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负责主题策划、媒体对接、项目推进等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

6.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申报与实施,策划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文明创建相关检查、评比、表彰等事宜。

7.牵头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与协调,推进校园文化品牌培育、建设与管理,负责校史馆、雲鄉阁、融媒体演播中心的建设和运维,统筹重大节日、纪念日及学校重大活动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氛围营造工作。

8.负责宣传员、网评员等骨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9.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