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校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419

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

20172018年,在校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下,广大师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表彰在我校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师生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的持续提高,认真总结和展示两年来我校文明创建成效,积极争创上海市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现决定开展2017-2018年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创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2018年度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

评选范围与条件:

我校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均属评选范围。2018年各单位涌现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2.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6.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7.支持、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在学校临港新校区建设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

8.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

9.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为了确保评选好人好事的质量,各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推荐时须交推荐表(附件1),事迹简介300字,另附1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鼓励配发图片、视频等素材。


(二)20172018年度校文明创建优秀项目

评选范围与条件:

在文明校园创建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且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取得较大实效的,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项目均可参评。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 充分挖掘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育人元素,形成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项目。

3.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4.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校园文明文化繁荣的校园文明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5.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6.陶冶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7.推动学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8.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全面总结与提炼,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简介300字左右,另附项目总结材料,撰写结构包括三部分:“理论依据和工作思路”“实施过程及特色做法”“主要成效和经验”,一般不少于3000字,需配图(3-5张)。


(三)20172018年度校文明单位

评选范围:二级学院、直属部

评选条件:

1.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持续推进;两级管理民主科学、规范高效;重视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和谐校园建设中干部师生参与度高,凝聚力强;在推动内涵建设中务实创新、特色明显。

2.师生员工无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和违纪行为;无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支持配合学校各项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时提交“文明在线”上传素材。

申请单位填写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3),并对照《2017版上海高校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点击下载.docx)的6个一级指标和特色指标,撰写自评报告,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数据详实。


(四)20172018年度校文明窗口

评选范围:机关部(处)、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各类服务窗口、辅导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评选条件:

1.管理规范,科学高效;以人为本,务实创新;主动服务,凝聚力强;环境优美,形象良好;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2.师生员工无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和违纪行为;无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申请单位填写文明窗口申报表(附件4),提供500800事迹介绍。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要把精神文明项目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广泛发动和宣传,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为确保评选质量,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

2. 所有申报材料均以表格(附件下载)形式上交。

3. 请各二级院部、职能部处于2018117日(周三)1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uepxcb@126.com,邮件命名为“XXX学院/部门+文明创建申报”,并将文字材料盖章后送交宣传部(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36室),联系人:王颖珏。 截止日未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弃权。

4. 宣传部(文明办)将对上述创建活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报校党委审定。对评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将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5.学校将在“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获奖名单中,择优选送参评上海市教卫党委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校园文化建设典型案例等评选。


附件1: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docx

附件2: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4:2017—201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窗口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0181025